(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招标人东莞市松山湖汽车运输 的委托,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接受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1. 项目名称:东莞市松山湖汽车运输 公交车充电服务项目(重新招标)
2. 招标编号:SHKG2018006
3. 项目预算:360万元/年
4. 招标内容:采购两家公交车定点充电服务协议供货商。
5. 服务时间:两年。
6. 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 投标人(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在投标前三年内有受到各级管理部门处分或处罚的,须主动填报受处分或处罚的记录,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4) 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招标,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为同一股东控股的;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北京时间):
(1) 本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时间为:2018年12月14日至2018年12月20日(共5个工作日)。
(2)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12月14日至2018年12月26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3)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9年01月03日 上午9:30。
8. 本招标文件规定的
(2) 递交投标文件
(3) 评标
9.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10. 请各投标人自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电子文件。
11. 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柒万元整。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投标人须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12. 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13. 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旗峰路190号城市花园商贸中心903室 联系人:唐小姐 联系
网
/ Email: 546797358@qq.com 2018年12月14日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项目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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