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监狱民警食堂物资配送定点采购入围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受黑龙江省佳木斯监狱的委托,对佳木斯监狱民警食堂物资配送定点采购入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
二、项目编号:ZZ83707FW0454-0359。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采购内容: 1、供应商可以供应:猪肉、禽肉、牛羊肉、蔬菜、干货调料、禽蛋副食、粮油、水产品、水果。 2.产品质量要求及验收方式: 2.1、验收标准:产品质量达到合格并通过验收标准。 2.2、入围/中标供应商根据招标要求及投标文件所进行的承诺进行提供产品及配套服务。 2.3、货物到货验收时中标/入围供应商代表必须在场,并提供相关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3.服务要求: 3.1、入围/中标供应商负责货物的运输,其运输过程中应科学合理,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运输过程中的清洁及定期消毒,运载工具无不良气味、异味。 3.2、货物包装要求:随季节性进行妥善包装,所提供的产品容器(框、箱、袋子等)要求清洁无异物、无霉变等情况,食品包装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标准的要求,不得破损,如因入围/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货物出现问题的造成损失及危害,入围/中标供应商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3.3、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质量及服务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三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同时在投标文件当中做出相应承诺。 3.4、在质保期内因产品技术/质量原因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及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进行承担。 3.5、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具合法的来源、版权或使用权,本项目所采用的产品,如在本项目范围内使用过程中出现的版权或使用权产生的纠纷,应由中标人负责,采购方不承担关联责任。 3.6、中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属于正规产品,对不合乎要求的产品及质量,招标人有权对其产生的损失进行追责及赔偿。 3.7、送货时间:合同签订后,按招标人要求,定期供应。 3.8、其它要求:服务
4.潜在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报价须包含税金、运输、包装、更换等售前、售中、售后全部费用; 五、供应(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具体起止日期在签订合同时进行约定) 六、服务 4、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时间: 潜在供应商请于2018年12月17日至 2018年12月2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至17时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