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中医院新院区治疗台招标(三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中牟政采公开-2018-06-23)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中牟县中医院新院区治疗台招标(三次)(招标项目编号:中牟政采公开-2018-06-23),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中牟县中医院新院区治疗台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供应商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售后服务体系;
4、供应商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已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5、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应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应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6、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中国 ( )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保留对投标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核查的权利,如有不一致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查询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18年12月17日08时30分00秒---2018年12月21日17时00分00秒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1月08日10时30分00秒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01月08日10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 七、其他公告内容 中兴豫建设管理 受中牟县中医院的委托,就“中牟县中医院新院区治疗台招标”进行国内三次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
招标编号:中牟政采公开-2018-06-23 项目编号:牟公资医2018-1210-033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采购内容: 序号 货物名称 货物规格 数量 单位 1 东治疗台 长5600mm×宽700mm×高2000mm 10 台 2 西治疗台 长6600mm×宽700mm×高2000mm 9 台 3 污物处理台 长1800mm×宽600mm×高900mm 19 台 3、采购预算金额:58.23万元; 4、交货期:合同生效之日起20日历日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5、交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供应商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售后服务体系; 4、供应商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已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5、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应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应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6、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中国 ( )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保留对投标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核查的权利,如有不一致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查询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四、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12月17日至2018年12月21日17:00时; 2、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 2、投标文件接收 3、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开标 3、其他有关事项:各参与本次招标采购的投标人需派代表参加开标会议。 七、本次招标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项目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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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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