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鸿信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外事办微信云平台系统开发服务项目比选招标
江苏鸿信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外事办微信云平台系统开发服务项目比选招标
投标编码:dlztb.com_20181214_-1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他
本比选项目为【外事办微信云平台系统开发服务项目(二次)】(项目编号:【YT09201801003ZB】),比选人为【江苏鸿信系统集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2)服务地点:比选人指定地点;
(3)交付期:一个月;
(4)技术标准要求:合格,满足比选人技术规范要求;
1.2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
(1)本次采购为外事办微信云平台系统开发服务项目(二次)
(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注册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100万元或者等值货币(按照中国银行在文件递交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参选人必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不能体现注册资金的,需提供注册资金查询截图。
2.2参选人需承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
2.4业绩要求:参选人自2014年1月1日至今,须具备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原件备查;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6信誉要求:提供自2015年1月1日至今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近三年无重大事故和不良行为记录,近三年内未与运营商发生合同违约事故(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7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中选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参选人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8)参选人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9)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参选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获取时间:2018年12月14日10时30分至2018年12月17日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