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主城“两江四岸”港口及停泊船舶岸线治理方案招标
重庆主城“两江四岸”港口及停泊船舶岸线治理方案招标
一、项目号:18C2314 二、项目名称:主城“两江四岸”港口及停泊船舶岸线治理方案
三、采购方式:
四、预算金额:¥400,000.00元
五、项目详情概况
分包号:1
分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要求
主城“两江四岸”港口及停泊船舶岸线治理方案
¥4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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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国家规范与标准要求,结合重庆发展实际,编制《主城“两江四岸”港口及停泊船舶岸线治理方案编制报告书》,满足采购方对报告内容、格式的有关要求和规定;通过采购方组织的专家评审。2、成交人应在2019年3月1日前完成《主城“两江四岸”港口及停泊船舶岸线治理方案编制报告书》编制,报送行政主管部门并通过审查。
最高限价总计:¥400,000.00元
六、项目政策信息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无
八、获取文件期限:2018年12月14日至2018年12月24日 14: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