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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合肥市轨道交通1号线三期工程总承包风水电物资设备招标

   日期:2018-12-16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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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合肥市轨道交通1号线三期工程总承包风水电物资设备招标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合肥市轨道交通1号线三期工程总承包风水电物资设备招标
(招标编号:EEBW2018-135)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合肥市轨道交通1号线三期工程总承包已由由国家发改委以发改基础2791号,项目业主为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西安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本项目合肥市轨道交通1号线三期工程总承包风水电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1项目概况:合肥市轨道交通1号线三期工程位于1号线一、二期工程北段,下穿合肥火车站站房和铁路,延伸至新站区。线路起点为天水路站,沿新蚌埠路、北二环路敷设,终点与1号线一、二期起点合肥火车站预留接口相接,全长4.54公里,共设车站3座(瑶海公园站、物流大道站、天水路站),全部为地下站,设天水路停车场1座。 具体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包件划分、专项资质条件等情况详见附件1《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合肥市轨道交通1号线三期工程总承包风水电物资设备(二次)招标包件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招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能力和经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3.1.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专用产品认证采信目录》范围内的应提供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简称"CRCC")颁发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如果投标产品(含主要部件、外购件)属于国家强制认证或行政许可范围的,投标人须提供强制认证证书或行政许可证书; 3.1.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提供2016年度和2017年度经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附注的复印件;
3.1.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其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3.1.6供货业绩要求:满足招标“专项资格条件”中关于投标人供货业绩要求。
3.1.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无不良记录;本次招标不接受国家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供应商;
3.1.8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在同一包件中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投标人必须保证其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
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专项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合肥市轨道交通1号线三期工程总承包风水电(二次)物资设备招标包件一览表》;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通用资格条件与专项资格条件。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则作为否决投标条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自行填报行贿犯罪记录情况,并附投标人当地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4除公告明确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外,其余均可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12月13日至2018年12月17日,每日8:30时至16:00时(节假日不休,北京时间,下同)。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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