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葫芦岛联通零购三期采暖炉设备采购比选项目招标
2018年葫芦岛联通零购三期采暖炉设备采购比选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投标编码:dlztb.com_20181214_-1
开标时间: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他
本比选项目为2018年葫芦岛联通零购三期采暖炉设备采购,(比选编号:CULN-HLD-2018120001A),采购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葫芦岛市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第一次公开比选失败,现进行第二次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方(以下简称应答方)参选。
1.1项目概况:2018年葫芦岛联通零购三期采暖炉设备采购。
1.2交货地点:建昌县碱厂支局。
1.4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到货安装完毕。
1.5采购内容:采暖炉一台。
1.6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1.7标包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8中选原则:
评审应答方的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推荐前二名为本项目第一至第二中选候选人,当出现多个应答方应答报价相同时,按照应答方注册资金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排名顺序。
(2)如公示期内无异议,则确定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人为本项目中选人。
(3)如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公开比选
1.9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总价为1万元(不含税),应答方应答报价限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2.应答方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要求应答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2本项目要求应答方满足以下财务要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开具过的16%或17%增值税专用发票,该专票无“代开”字样。
2.3本项目要求应答方满足以下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
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5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应答,代理商参与参选的,必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或唯一的委托销售代理协议。同一品牌产品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选;同一品牌产品的生产制造商和代理商不能同时参选(出现上述两种情况的,则此品牌产品的相关代理商和生产制造商均将被否决参选)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选同一采购包
或者参选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比选项目。
2.7符合法律法规中的要求以及公开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条款。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方,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公开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公开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12月14日至2018年12月19日,每日8: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包括法定工休日、法定节假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