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公告  公司  服务  工程招标公告  机组  集中  化工  神华  配电  钢球 

【物资类】中国电建水电五局二分局成都市轨道交通18号线机电C标热水炉采购项目询比价公告

   日期:2018-12-17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询比价公告1、采购条件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 二分局 以公开询比价方式为成都轨道交通18号线机电C标项目采购热水炉,采购物资拟

询比价公告

1、采购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 二分局 以公开询比价方式为成都轨道交通18号线机电C标项目采购热水炉,采购物资拟使用该项目自筹资金用于本次采购后所签订合同的货款支付。

2、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标段工程起于YCK34+030.585 ,途经兴天风井,到天府新站,接合江车辆段,东至YCK41+332(龙泉山隧道口),线路长约7.3km。本标段工程为成都轨道交通18号线机电安装与装修工程C标,包括5.05Km兴隆站至天府新站盾构区间风井、天府新站、合江车辆段、试车线、出入段线及相邻区间机电安装与装饰装修工程。主要包含有:低压动力照明工程、给排水与消防水工程、通风空调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

2.2.采购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 成都轨道交通18号线轨道机电C标项目经理部,所需热水炉。

2.3.采购数量:

序号

设备/物资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拟使用项目

备注

1

商用容积式燃气热水炉


燃气耗量9.9Nm/h,型号BTS-338

3

90000 


合江车辆段

招标用量

2

商用容积式电热水炉


V=200L,P=36KW

4

40000 


合江车辆段

招标用量

3

商用容积式电热水炉


V=455L,P=90KW

2

120000 


合江车辆段

招标用量

合计




9





说明:本次采购数量仅为估算量,实际工程需求量为最终采购量,由于工程变更导致实际供应数量减少采购人不对报价人进行任何补偿。安装费单独报价。

2.4.交货时间:2018年12月--工程完工

2.5.热水炉技术要求为:

使用范围

包括合江车辆段食堂公寓、检修库、运用库等,位置详见设计图纸。

材料技术指标

检修主厂房:容积式电热水器4台,V=200L,P=36KW.运用库:容积式电热水器2台,V=455L,P=90KW,食堂公寓:容积式燃气热水炉3台,燃气耗量9.9Nm/h,型号BTS-338。额定燃气压力2800pa。与各套设备配套的循环泵由厂家根据自己设备情况,按照图纸要求深化设计满足图纸相关技术要求。

2.7.质保周期:物资质量保证期为竣工验收证书签发并开通试运营2年。

2.8.价款结算程序

卖方按照合同规定负责与买方办理质量验收、规格、数量等签证手续 。买、卖双方对当期实际进场材料数量、单价、金额等进行统计,并对统计结算清单进行签字确认,卖方需在每月 20日前将结算单项目部物资部审核签认,卖方以此作为结算依据。结算清单明细表一式伍份,需由买方、卖方签字、盖章,买方叁份,卖方贰份。支付货款前,卖方必须向项目部按时提交符合买方要求的合法、合规、全额含税增值专用发票 并提交发票真实性承诺书,否则项目部可拒绝支付货款。

买方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实,确认无误后,办理付款审批手续。

2.9. 付款方式及比例:

⑴买方于次月向卖方支付本期结算款的50%。买方收到买方业主 的预结算款后向卖方同步支付已结算剩余货款的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在买方收到买方业主 工程竣工结算付款后的30日内,向卖方支付已结算剩余货款的7%。

⑵剩余的3 %为质量保证金,待工程质保期满验收合格后30天内扣除在质保期内发生的应由卖方承担的保修费用后一次性支付。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非卖方原因其质保期不应超过自竣工验收证书签发日期24个月,如确因暂时资金周转困难,临时改用承兑汇票形式支付,卖方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买方违约的依据。

3、报价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3.1.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具有相应热水炉设计、生产和供货能力。

3.1.2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3.1.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3.2.报价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税率为3%或1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报价人具有类似建设项目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3.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一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也不应在禁标处罚期内。

3.5.财务状况: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3.6.报价人正在履行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应影响本次询价采购项目的按时完成和交货。

3.7.报价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4、询比价文件的获取

4.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报价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18年12月19日16:00前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 注册、在线报名。如遇网上报名问题可向系统管理员咨询(电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编辑:ec1.powerc
 
 
扫一扫快速入网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授权书  |  认证审核  |  银行汇款  |  信用评价  |  服务说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银行汇款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京ICP备12017752号-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