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清河经济开发区挥公大道排水管网工程 项目已由 清河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以 清开审投资【2018】17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河北省清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清河县财政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工程
2、建设
6、质量标准:合格
7、投标人资格要求:
7.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7.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7.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7.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报名须知
8.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8.2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 请登录“ 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 /”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9、下载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9.1下载文件时间:2018年12月14日至2018年12月20日全天
9.2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招标文件费0元0。
10、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01月04日 上午9:30整
开标
12、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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