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阴县城市管理局移动垃圾压缩站及果皮箱招标
就汤阴县城市管理局移动垃圾压缩站及果皮箱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名称:汤阴县城市管理局移动垃圾压缩站及果皮箱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汤财招标采购【2018】151号
3、项目预算:56万元,其中第一标段40万元,第二标段16万元。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采购需求:
标段项目主要
1水平式移动垃圾压缩站2详见招标文件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一年采购人指定地点
2不锈钢分类果皮箱100
果皮箱50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等证明文件;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相应业务或经营范围登记证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16年度以来(任意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的投标
担保函;■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的购置发票或单据(任一),■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
)或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等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
规定给予处罚。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依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供应商需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
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的期限为:2018年12月13日至2018年12月20日。
2、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标段人民币400元,供应商须在开标时缴纳上述费用,否则代理公司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售后概不退还。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本次招标采购采用网上方式进行,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为2019年1月3日上午9时00分。
六、保证金缴纳
1、保证金额:第一标段:人民币捌仟圆整。
第二标段:人民币叁仟圆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