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集团矿业公司穿孔、爆破招标
鞍钢集团矿业公司穿孔、爆破招标
投标编码:dlztb.com_20181214_110524332
矿业有限公司穿孔、爆破招标
受鞍钢集团矿业公司委托,对矿业有限公司穿孔、爆破进行招标,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1.招标编号:AB201812142956
2.项目名称:矿业有限公司穿孔、爆破
3.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矿业有限公司穿孔、爆破已由鞍钢集团矿业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鞍钢集团矿业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鞍钢集团矿业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设备施工总承包进行招标。
4.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在鞍钢矿业公司指定区域完成穿孔、爆破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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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和《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一级资质(两证同一法人企业),具备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银行资信证明。
5.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5.4本次投标企业要求具有现场混装炸药生产资质及设备,月混装炸药保证量2500吨以上;具备爆破危险品运输资质、危化品运输自有车辆,自有车辆具备日炸药运输能力300吨及以上。
5.5近2年内在非煤矿山连续完成过4500万吨/年以上的穿爆作业(其中关宝山矿为保证矿石爆破质量要求使用250mm及以上孔径的钻机,穿孔量应达到100000延米/年及以上,要求提供自有设备资产证明和业绩证明),以上业绩要求提供工程合同和对应发票。
5.6开标后,已确定为中标方的投标单位,矿业公司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其进行以下资格审查:
(1)通过《鞍钢矿业集团相关方安全生产准入及监督实施细则》中保产作业相关方安全管理专项评价取得准入资格;
如不能同时通过以上两项审查,将视为不符合中标条件,矿业公司将按照评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重新组织招标。
5.7通过资质审查的中标人,需在中标通知书发布之日起3日内向鞍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缴纳中标工程总值5%的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工程合同。保证金作为中标方履行合同义务的担保,中标方违约对招标人的损失,将从保证金直接扣除,也即如果中标方违约,将丧失收回履约保证金的权利,且,并不以此为限。中标方要在签订合同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组织人员和设备到场,具备满足工程要求的平均日产穿孔和爆破能力。达不到生产能力每延迟一天,中标方承担合同总金额0.5%的违约金,直接从保证金中扣取,保证金扣完后,招标方(鞍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有权终止合同,并保留要求对超出保证金部分损失进行赔偿权利。中标方按要求履行完工程合同,招标方全额返还扣除损失后的保证金。如因中标方原因没完成合同约定的施工量,按照施工量欠产比例同比例扣减履约保证金,如因项目方原因导致中标方没完成合同约定的施工量,项目方及相关部门认定后,视认定结果,中标方可少扣或免扣履约保证金。逾期不上交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项目。近两年之内在鞍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从事过相关业务的企业,可以免交保证金。
5.8中标方严禁转包、分包工程项目,一经发现,招标方将终止合同。
5.9以往经营过程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无不正当竞争行为和无发生重大危害事故记录,并且与鞍钢集团无经济纠纷。
5.10其他: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给出的投标文件格式上传投标文件,否则将被判定无效投标文件。
5.11如果投标方没按要求提供上述相关材料,评标现场要求当场作出澄清,不能当场作出澄清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注:以上文件评标委员会保留查看原件权利。
6.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12月14日至2018年12月21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