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采油厂2019年油井井口集中加药技术服务招标
第十二采油厂2019年油井井口集中加药技术服务招标
招标编号:ZY18-XA414-FW1639
1、招标条件
第十二采油厂2019年油井井口集中加药技术服务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组织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后查看******************************************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后查看******************************
2.1项目概况:第十二采油厂2018年油井井口集中加药技术服务属于2018年第十二采油厂油田日常性生产项目,项目地点为第十二采油厂采油作业区内。投标人按照按第十二采油厂采油作业区制定的油井加药计划,高质量的完成任务,达到清蜡降粘和维持稳定油井生产的目的。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
2.4服务地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所辖范围。
2.5质量要求:满足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注册资金为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3项目负责人员及相关管理与操作人员须具有相应资格任职条件及证书(人员必须经过油气场所作业的相关安全、消防、技术培训,各类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井控培训合格证,安全员持有安全证)。
3.4企业经营业绩良好,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显示无破产或资不抵债的。
3.5配备4套及以上加药机组,加药车必须为正规石油机械设备制造厂家生产制造的集成式设备(不允许使用农用车载式设备),有危化品运输资质。加药设备必须为投标人所有,并提供相应证明。
3.6投标人应以自有人员参与投标,不允许以挂靠或其他任何形式投标,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本项目相关同类服务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技术服务能力。
3.7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信用记录,评标委员会将在符合性评审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所有投标人的信用情况。如投标人在此期间有不良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或现在状态显示为失信被执行人,则否决其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2018年12月17日至2018年1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