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兰市城区50个监控点和65家宗教场所视频安装项目招标
舒兰市城区50个监控点和65家宗教场所视频安装项目招标
招标项目编号:20181122Z1719-1
一、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舒兰市城区50个监控点和65家宗教场所视频安装项目已由舒兰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采购,招标人为舒兰市公-安局,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招标概况与招标范围:
2、招标内容:城区50个监控点和65家宗教场所视频安装(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供货期: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
6、供货地点:舒兰市。
7、预算金额:110.9975万元
1、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它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或经销本项目标的合法资格(厂商或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2015年-2017年经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并将查询结果复印件附入投标文件中;
4、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采购活动。
6、投标人必须是生产厂家就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证明的供应商,需提供主要设备生产厂商授权销售的委托书,由生产商支持的售后服务证明文件和售后服务条款;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对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9、投标人所投视频存储设备能够与舒兰县现有视频联网共享平台互联互通,人脸识别设备可以无缝对接到吉林市公-安局人脸系统平台。因此拟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在报名前到采购单位将所投产品进行对接互通测试,由采购单位出具测试通过证明文件后方可参与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7日至2018年12月21日16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