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队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0633-18404213CK70)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某部队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A分标:广西区政府、广西区人大、广西区银行、吴圩机场、广西区双规点(罗文大道)线副食品采购及配送;B分标:广西区党委、南宁市政府、广西区公-安厅、南宁市第一看守所、广西区监狱、长岗四里线副食品采购及配送;C分标:广西区党委小院、广西区政协、广西区看守所、邕宁区看守所、五象大道(体育中心对面)、金象大道73号线副食品采购及配送;D分标:玉洞大道机关线副食品采购及配送;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内法人资格,具有合法经营权利,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有相应的能力。
3.2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2015年起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3 2015年起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投标人可参加多个分标的投标,但只能中标一个分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只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请潜在投标人于本招标公告有效期限内,即2018年12月18日8时30分00秒起至2018年12月25日17时30分00秒止(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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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李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