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茂名市第一水质净化厂
二、采购项目编号:440900-201810-0041001-0005
三、采购项目名称:茂名市第一水质净化厂2018年污泥处置和运输采购项目(重招)
四、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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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内容 |
要求 |
规格 |
数量 |
最高限价 (单价) |
服务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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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污泥处置 |
符合国家对污泥处理处置的技术规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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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15000吨/年 |
160元/吨 |
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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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污泥运输 |
厢式车 |
装卸日产生污泥(污泥含水率60%-80%) |
约15000吨/年 |
83元/吨 |
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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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3,645,000.00(人民币叁佰陆拾肆万伍仟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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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招标文件中没有不合理、歧视性条款,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
根据《茂名市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二)申请变更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即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采购方式失败后申请变更,应当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属于下列两种情形之一,并且潜在供应商确实比较少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单位可以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变更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1)招标(采购)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采购)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且只有一家合格供应商报名;”,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从茂名石化胜利水泥 (主体)、茂名市茂南区奔成运输 (成员) 处采购。
六、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1. 供应商名称:茂名石化胜利水泥 (主体)、茂名市茂南区奔成运输 (成员) 2. 供应商
(1)公示期限:2018年12月17日至2018年12月21日,共5个工作日。 (2)登记时间:公示期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3)登记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1日17:30(北京时间) (4)报名登记
(5)供应商资格: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新成立不足一年,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纳税证明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材料,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非广东省注册的投标人须在广东省内有注册的服务机构,提供有关注册、登记证明材料;投标时应提交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投标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 (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投标人的车辆具有道路运输证; 5.具备地级或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环评通过的项目中有污泥处理处置内容(或废物处理处置内容);有相关内容的排污许可证;或者取得具备上述条件的单位的同意接收证明文件; 6.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七、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李建业、王金菊、黎良浩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招标文件中没有不合理、歧视性条款,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根据《茂名市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申请变更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即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采购方式失败后申请变更,应当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属于下列两种情形之一,并且潜在供应商确实比较少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单位可以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变更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1)招标(采购)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采购)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且只有一家合格供应商报名;”,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从茂名石化胜利水泥 (主体)、茂名市茂南区奔成运输 (成员) 处采购。 八、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8年12月17日至2018年12月21日止。 九、联系事项: (一)采购
联系人:莫先生 联系
传真:0668-0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