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中冶城市商业广场环氧地坪及交通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C189PAWL
1. 招标条件
石家庄中冶城市商业广场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河北中冶名润房地产开发 ,建设地点为本工程位于塔南路以南,建华大街以西,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
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环氧地坪及交通设施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
2. 分包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分包工程
2.2 本分包工程的建设规模: 本工程为河北石家庄中冶城市商业广场环氧地坪及交通设施工程。 C区地上部分由商业部分、2#办公楼、3#办公楼组成,地下部分由超市、地下车库及设配用房、非机动车库组成。C区地下3层,地上商业部分为3层(局部4层)、2#办公楼29层、3#办公楼29层。主要结构类型购物中心为框架结构、2#办公楼为框架-剪力墙、3#办公楼为框架-核心筒,抗震设防烈度7度,设计使用年限50年。 D区建筑面积70069.45㎡,地上51754.04㎡、地下18315.41㎡,D区地上部分由底部商业部分、办公部分、4#办公楼组成,地下部分由地下车库及设配用房、非机动车库组成。D区地下3层,地上底部商业部分为3层、4#办公楼29层。主要结构类型底部商业、办公部分为框架结构、4#办公楼为框架-剪力墙,抗震设防烈度7度,设计使用年限50年。 E区建筑面积48278.77㎡,地上34841.69㎡、地下13437.08㎡,E区地上部分由商业部分、1#办公楼组成,地下部分由地下车库、非机动车库、设备用房及辅助用房组成。E区地下3层,地上底部商业部分为2层、1#办公楼20层。主要结构类型为框架-剪力墙,抗震设防烈度7度,设计使用年限50年。 合同估算价: 400万元 2.3 本分包工程的建设 2.4 本分包工程的计划工期: 按照合同约定 。 2.5 本分包工程的标段划分:/ 2.6 招标范围: 本分包工程分包人施工的工程范围如下: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1)地下车库停车标线:通道边缘线、人行斑马线、车位线、路面标线;挡车器、导向标志、双车道分界线、网格禁停线、车位喷号; (2)地下车库环氧地坪:停车区1mm环氧树脂地坪、行车区及卸货区1.5mm环氧树脂地坪、坡道区3.0mm户外耐候型地坪漆。 (3)地下停车库设施:橡胶减速垄、挡车器、反光道钉、反光镜、坡道反光片、反光弹立柱、橡胶反光柱护角。 (4)地下车库导向标识,含柱、墙面涂刷,含标识系统的供应、安装及布线等。 上述交通体系及停车场设施,含材料的供应、运输、安装、各种检验试验、现场清理、材料倒运、垃圾清运、成品保护等各种施工措施,安全文明设施。含与其他单位互相影响互相交叉的措施,含夜间施工、风雨天施工的措施。含售后维保等分包合同内规定的工作内容。 要求投标单位投标时提供相关样品,中标后进行深化设计,深化图纸必须经建设方设计部的认可,要求表明材质、样式、区域、位置等。车库地坪主材颜色(彩色环氧树脂、划线漆等)、交通设施、交通标志等以建设方封样为准。标识施工方必须向甲方确认当地所有适用的相关标准及技术规范,施工方与甲方协调并配合完成所有需要政府部门审批的工作。标识施工方必须对项目工程中所有标识的外形、外观、电气及结构设计负全部责任。施工方应做好准备应对所有可能发生的修改或变更,如标识的版面内容、设计位置及朝向等。如发生设计的修改,只允许是符合设计标准而需要的修改,标识施工方必须递交修改后的样图及相关材料样板供甲方设计方审批,深化设计必须保持总体的设计概念,不能更改外形和外观,必须保证材料的强度和标识的耐久性 环氧砂浆地坪地面做法中地面垫层找平层以上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土建面层修补、腻子、彩色环氧砂浆面层、环氧稀胶泥、强度达标后表面打磨喷砂处理。 环氧地坪施工完后,进行车位划线、车位轮廓线、车位放大号、车道边沿线与中心线、斑马线、行车箭线、车位定位器、橡胶减速带等工作。 除上述工作外,但由上述工作可合理推论得到的对完成上述工作的稳定、完整、安全、可靠及有效运行所必须的全部工作。 2.7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 /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专业 二级以上(含)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审查。 3.3信誉要求 3.3.1 本次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3.3.2 其他要求 /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12 月 19 日至 2018 年 12月 24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6 时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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