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 电子化移交设备信息现场智能采集移动应用(开发、实施、集成)(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002200000041764)
一、招标条件
广州 电子化移交设备信息现场智能采集移动应用(开发、实施、集成)(二次招标)(招标编号:0002200000041764),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州市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一)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序号 | 标包名称 | 估算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 万元) | 工期 | 项目建设单位 |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 保证金(元) | 备注 |
1 | 广州 电子化移交设备信息现场智能采集移动应用(二次招标) | 1 | 广州 电子化移交设备信息现场智能采集移动应用(二次招标) | 176.748 | 176.748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 | 广州 | 200 | / |
(二)投标报价说明: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如有)或者明显低于成本价(此条仅针对于项目有限价的情况);
(三)项目概述:
通过开展电子化移交设备信息现场智能采集移动应用的开发和实施,针对工程的特点,以施工点为主线,进行配网基建施工现场数据收集及设备台帐建立的信息化监管,实现对配网基建工程建设过程的电子化移交工作量、工作方法的优化,同时提升电子化移交的数据质量。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 |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具有企业法人授权的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
2 | 能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3 | 能提供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三证合一可忽略) |
4 | 提供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 |
5 |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均没有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 |
6 | 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废标情形的。 |
7 | 不属于及其下属分省、子公司通报处罚且处罚期未满的,或由及其下属分省、子公司取消投标资格的且未解冻的。 |
8 | 不属于及其下属分省、子公司物资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的且在取消资格期限内的。 |
9 | 2015年1月至今申请投标人在国内技术服务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等方面,无不良纪录;申请投标人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
专用资格: | ||
专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关 联 标 的/标包 |
1 | 3年内(2015、2016、2017年内连续三年)的同类项目业绩不低于800万元,同类项目指:移动应用管理系统。提供业绩说明文件。 | 广州 电子化移交设备信息现场智能采集移动应用(二次招标) |
2 | 注册资本要求在1000万元及以上。 | 广州 电子化移交设备信息现场智能采集移动应用(二次招标) |
3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广州 电子化移交设备信息现场智能采集移动应用(二次招标) |
4 | 须拥有有效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广州 电子化移交设备信息现场智能采集移动应用(二次招标) |
5 | 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 | 广州 电子化移交设备信息现场智能采集移动应用(二次招标) |
6 | 主要经营业务包括IT服务业务,曾有为企业提供IT服务项目经验。 | 广州 电子化移交设备信息现场智能采集移动应用(二次招标) |
7 | 投标人需提交近两年(2016、2017年)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和附注,且不能为“无法发表”意见及“否定”意见;新近成立的公司可根据其成立的时间提交短于两年的财务报表和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短于一年的公司,如无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和财务审计报告,则需提交本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和承诺书,承诺该财务报表数据真实可靠,否则业主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 广州 电子化移交设备信息现场智能采集移动应用(二次招标)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