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台温高速公路增设鳌江互通工程设计咨询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3300000007000041002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甬台温高速公路新增鳌江互通工程 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函[2018]9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阳县交通投资集团 ,建设资金来源为平阳县财政统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的设计咨询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温州市平阳县鳌江镇,鳌江互通距离现状平阳互通约7.7km,距离现状萧江互通约7.2km,鳌江互通前后隧道净距为3.lkm,互通区主线长度为1000m左右,桥梁拼宽总长1033.04米,桥梁总长738.98米,其中大桥709.90m/5座,中、小桥29.08m/2座;匝道总长1334.01米,推荐采用单车道匝道的单喇叭互通型式,互通接线连接长约2392.05米,设置桥梁193.2m/5座,土石方数量填方78154立方米,挖方37981立方米;互通区总用地148.15亩(含收费站),土石方数量填方32813立方米,挖方15053立方米,设5进7出收费站一处(进出ETC车道各两条);设置互通收费站1处及配置必要的综合用房。项目总投资约7.47亿元。
2.2技术标准
甬台温高速公路新增鳌江互通工程位于鳌江镇塘川社区上源村附近,项目在现有的甬台温高速公路上增设互通,主线甬台温高速公路为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120千米/小时,路基宽度28米。互通连接线,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设计速度60千米/小时,路基宽度24.5米。桥涵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其余技术指标应符合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技术标准和相应规范的要求。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甬台温高速公路增设鳌江互通工程设计咨询。本次招标设一个标段,即第1标段:本项目的主要工作内容:初步设计咨询 和施工图设计审查 )。
2.4 设计咨询周期:
设计审查周期及服务要求:与本项目的设计进度相匹配,提供初步设计送审稿后15日历天内设计咨询报告,提供各阶段施工图送审稿后15日历天内提供相应阶段施工图设计咨询报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程咨询甲级资质 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公路行业 甲级设计资质,具有资格审查条件 的要求的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咨询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 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18年12月21日2018年12月27日。
3. 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 ”,交纳当月的交易席位费及在线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后,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
4. 未取得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5.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18年12月27日16:30。招标人将于2019年1月2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由交易平台自动划转给招标人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9年1月11日9时30分。
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投标文件采用 纸质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
3.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上传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拒收。
6、
联系 人 :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 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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