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受洛阳市国润企业服务 的委托,就有色院家属院物业改造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有色院家属院物业改造工程
2、招标编号:HNWXLY(2018)129号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项目概算:约800万元。
5、工程概况:
本次项目为有色院家属院物业改造工程,包括东院小区、西院小区物业改造。改造主要内容为:道路硬化平整、市政设施、路灯、车棚修缮补修、公共绿地、花坛绿化、安全警示标志牌、宣传橱窗、垃圾桶、果皮箱、雨污水管道清理、化粪池清理、室外消防设施、公共社区活动场所及物业用房改造、建筑外墙粉刷、楼梯间公共走道内墙面顶棚粉刷等27项改造项目。其中:监控、充电桩、道闸及门禁和防水材料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具体详见施工图纸、答疑及工程量清单。
6、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7、工期:180日历天
8、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10、资格审查: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被委托人须为本单位员工,并提供劳动合同及近一年(2018年1月以来)连续在本单位缴费的社保证明及缴费明细(以社保网络查询或社保中心出具明细为准,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查询路径,现场可查)。
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15至2017年度(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成立不满的一年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
6、投标人须提供近六个月(2018年6月至11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主要是指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成立不满一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资料。
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2018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