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安仁县牌楼乡潭里江、新江水域环境综合治理EPC项目 已由 安仁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安发改字【2018】45号文件、安发改字【2018】83号文件批准建设,并且以安发招核[2018]16号 文件核准为委托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 2017年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
2.4 工期要求: 本项目EPC总承包工期:2019年9月30日之前全部完成
2.5 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且最终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2.6 保修要求:符合国务院令第279 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行业现行中有关规定
2.7 招标范围:本次采用EPC 模式建设,项目中标人负责对项目工程范围内的工程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工程竣工验收以及提供其他相关服务。
2.8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整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或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 ;
3.2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施工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拟任
2)设计资质: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 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 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拟任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环境工程相关专业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必须是投标人正式员工,并提供近6 个月(2018 年6月-2018年11 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
3)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所在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 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的证明。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一体化平台查询为准。
注:设计人员、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近 6 个月 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账户户名及查询密码。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1 如投标人不能同时满足上述要求,可组成不超过2 个法人单位的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施工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
3.3.2 联合体需提供联合投标协议,明确各方分工。
3.3.3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3.4 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第3.4 项规定“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投标。
3.5 投标人必须有良好的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及重大设计、施工质量事故等情况。如有以上不良信誉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
4. 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办法
4.1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4.2本项目资格审查办法为“资格后审”。
5. 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 叁拾万元整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2019年1月25日17 时00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年12月26日起至2019年1月2 日17:00时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