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等法律法规规定,宁夏旺洁招标 受彭阳县民政局的委托,对彭阳县民政局自然灾害应急救灾物资政府采购项目 NXWJZB-2018-54采用公开方式依法组织政府采购,现邀请具备供货和提供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及标段划分 1.1项目名称:彭阳县民政局自然灾害应急救灾物资政府采购项目 1.2标段划分:共两个标段 1.3采购内容:
标段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第 一 标 段 | 面粉 | 每袋5公斤装特制面粉,质量标准符合GB1355标准,质量合格证,保质期为一年。 | 袋 | 14238 | 1、由于本次采购任务是自然灾害应急救灾物资,中标企业必须及时、准确、安全的供货。投标人在报名结束后1日内需对配送地点、路况等进行现场勘查和采样确认。(携带单位相关证明材料、安全事故免责声明、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并提供投标人在固原或彭阳具有仓储、运输能力及完善的配送方案,供招标人审查,合格后出具合格证明方可投标。 2、第一标段为集中供应,要求中标企业必须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将所有物资配送到指定的12个乡镇(156个行政村)。 3、中标企业在签订合同时需要提供货物生产厂家的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及食品生产许可证原件(进行查验);采购人将对每批次的货物进行送检;合格后方可进行配送;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若送检不合格,将取消中标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公告发布之日起与采购人还有其他政府采购项目未实施结束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潜在供应商在被诉讼、质疑、投诉尚未完全终结及行政监管部门责令整改期间,本项目不接受报名。 |
大米 | 每袋5公斤装家常用米,质量标准符合GB1354-2009标准,质量合格证,保质期为一年。 | 袋 | 14238 | ||
食用油 | 每壶2.5公斤装本地纯胡麻油,质量标准符合DB64/673-2010标准,质量合格证,保质期为一年。 | 壶 | 14238 | ||
第 二 标 段 | 面粉 | 每袋5公斤装特制面粉,质量标准符合GB1355标准,质量合格证,保质期为一年。 | 袋 | 12298 | 1、第二标段为零散供应,要求中标企业必须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将所有物资配送到指定的12个乡镇(156个行政村)或由招标人出具说明并安排受灾人员自行领取。 2、中标企业在签订合同时需要提供货物生产厂家的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及食品生产许可证原件(进行查验);采购人将对每批次的货物进行送检;合格后方可进行配送;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若送检不合格,将取消中标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公告发布之日起与采购人还有其他政府采购项目未实施结束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潜在供应商在被诉讼、质疑、投诉尚未完全终结及行政监管部门责令整改期间,本项目不接受报名。 |
大米 | 每袋5公斤装家常用米,质量标准符合GB1354-2009标准,质量合格证,保质期为一年。 | 袋 | 12298 | ||
食用油 | 每壶2.5公斤装本地纯胡麻油,质量标准符合DB64/673-2010标准,质量合格证,保质期为一年。 | 壶 | 12298 | ||
面粉 | 每袋25公斤装特制面粉,质量标准符合GB1355标准,质量合格证,保质期为一年。 | 袋 | 4000 | ||
大米 | 每袋10公斤装家常用米,质量标准符合GB1354-2009标准,质量合格证,保质期为一年。 | 袋 | 2000 | ||
大米 | 每袋25公斤装家常用米,质量标准符合GB1354-2009标准,质量合格证,保质期为一年。 | 袋 | 1000 | ||
食用油 | 每壶5公斤装本地纯胡麻油,质量标准符合DB64/673-2010标准,质量合格证,保质期为一年。 | 壶 | 1000 | ||
食用油 | 每壶10公斤装本地纯胡麻油,质量标准符合DB64/673-2010标准,质量合格证,保质期为一年。 | 壶 | 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