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舟山电厂2019年度液氨集中采购
采 购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国华舟山电厂2019年度液氨集中采购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ZB180107209。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国华舟山电厂年度脱硝运行所需的液氨。
招标货物名称、数量、交货时间及交货 舟山公司四台机组脱硝改造完成后按设计每天最大用氨量约在5吨左右,因此需5—6天供氨一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述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 投标人注册资本金≥300万元; 3) 投标人具有近2年 3个电厂液氨销售业绩; 4) 投标人必须具有液氨的经营资质 和有效ISO9000体系认证,取得国家专营专控部门颁发的许可证,包括危险化学品 生产经营许可证;贸易类投标人还需提供招标货物的经销授权书或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5) 投标人应具有液氨的运输能力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用运输车5辆及以上,并配备相应数量的驾驶员和押运员 ; 6) 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及设备; 7) 具备履行合同必需的液氨储存和周转能力; 8) 投标人在近2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9) 投标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项目质量问题; 10)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 11) 本项目不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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