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洛龙区李楼镇关于李楼镇农村环境卫生公司化运作项目
(招标编号:LHLYFW2018-377)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李楼镇农村环境卫生公司化运作(招标项目编号:LHLYFW2018-377),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本项目为洛阳市洛龙区李楼镇关于李楼镇农村环境卫生公司化运作项目,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包含李楼村、桃园村、向阳村、三官村、太平村等区域环境卫生;二标段:包含石罢村、火龙村、穆庄村、焦寨村、五郎村等区域环境卫生。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002 第2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002 第2包:
3.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合法法人资格的企业,必须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含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收集清运等相关服务内容;
3.3、投标人需持有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3.4、投标人须提供2015-2017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三表一注”),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
3.5、投标人须提供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投标人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成立不满三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资料;
3.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单位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分别装订入投标文件正副本中。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投标人可对以上两个标段进行投标报名,但最多只能按标段金额大小中标一个标段。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18年12月29日00时00分00秒---2019年01月07日00时00分00秒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1月22日09时30分00秒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01月22日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洛阳市 (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学府街交叉口市会展中心西侧)五楼开标三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开标时间及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七、其他公告内容 洛阳市洛龙区李楼镇关于李楼镇农村环境卫生公司化运作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河南龙华工程咨询 受洛阳市洛龙区李楼镇委托,就洛阳市洛龙区李楼镇关于李楼镇农村环境卫生公司化运作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招标编号:洛龙集采【2018】290号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本项目为洛阳市洛龙区李楼镇关于李楼镇农村环境卫生公司化运作项目,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包含李楼村、桃园村、向阳村、三官村、太平村等区域环境卫生;二标段:包含石罢村、火龙村、穆庄村、焦寨村、五郎村等区域环境卫生。 2.3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投资,一标段363.8420万元/年,二标段305.7280万元/年; 2.4服务期限:两个标段均为三年; 2.5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否) 采购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提供的服务(是) 经财政部门核准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合法法人资格的企业,必须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含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收集清运等相关服务内容; 3.3、投标人需持有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3.4、投标人须提供2015-2017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三表一注”),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 3.5、投标人须提供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投标人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成立不满三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资料; 3.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单位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分别装订入投标文件正副本中。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投标人可对以上两个标段进行投标报名,但最多只能按标段金额大小中标一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 (用户注册及证书Key办理、使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月22日上午09:30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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