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李密路片区棚户区改造安置区项目电梯工程(第三次)已由眉山市彭山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眉彭发改【2015】2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眉山市彭山城镇建设投资开发 、中欧国际建工集团 , 建设资金来自眉山市彭山城镇建设投资开发 、中欧国际建工集团 ,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梯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审批部门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眉彭发改【2018】267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创江水利工程技术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眉山市彭山区凤鸣镇
2.2 建设规模:安装14站楼梯2部、13站楼梯6部、4站楼梯2部
2.3 总投资:345.2万元
2.4 招标范围:电梯产品及安装;包括电梯设备供应、运输、安装、调试、缺陷处理、维修、配套门套及缺陷责任期内免费维修保养服务等,具体以招标清单为准
2.5 计划工期:40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要求:电梯产品和安装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满足设计要求,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2.7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8 标段划分:1个标段,具体划分为:/
2.9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10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招标要求:
设备采购投标人须具备(1)独立法人资格;(2)若投标人为电梯制造商:需具有《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A级资质,并同时具有《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安装B级、改造B级、维修B级资质或及以上资质;(3)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需具有《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安装B级、维修B级资质,并同时具有电梯制造商针对本产品的授权书和本产品电梯制造商的《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A级资质;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若制造商投标,则不能再授权代理商参与此次投标。若违反该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会现场有权拒收该制造商和该制造商授权的所有代理商参与该次投标的投标文件资质,/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制造、供货等方面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 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未在眉山市 网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身份认证数字证书后,方可按以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一并退还(不计利息)。
4.3 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1月18日9 时 30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网址为眉山市 网( ),开标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报名表及相关文件!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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