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丹东金山热电 技改工程-2019年度粉煤灰、炉渣处置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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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 辽宁省丹东市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 一、招标条件 丹东金山热电 技改工程 2019年度粉煤灰、炉渣处置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2X3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019年度粉煤灰、炉渣处置】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签订合同权利的企业 或其他组织,注册资金100万元及以上,为一般纳税人,能提供10增值税专用发票。 2.提供粉煤灰处理能力等方面的证明文件,例如销售合同,直接生产产品证明等。 3.在距离丹东金山热电 100公里范围内,投标人具有存储不小于10万吨粉煤灰、炉渣的封闭仓库,用于冬季存储粉煤灰、炉渣,仓库须经环保部门环评合格,投标方需提供自有仓库证明或仓库租赁协议,同时需提供仓库环评报告的复印件。并提供百度地图等能证明仓库坐标的截图。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7.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 2019-01-02 09:00到 2019-01-08 17:00。 购买标书时间: 2019-01-02 09:00 到 2019-01-08 17:00 请非会员投标人访问华电集团 ( 联 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