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机场南航基地项目安检设备采购国际招标公告(1)
北京京城招建设工程咨询 受招标人委托对下列产品及服务进行国际公开竞争性招标,于2019-01-02在 公告。本次招标采用传统招标方式,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本次招标采购的安检设备主要涉及机务维修设施项目、航空食品设施项目两个功能区,设备主要包括:安检机、安检门、手持金属探测仪、旋闸、查验台等。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已到位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受招标人中国南方航空股份 的委托,北京京城招建设工程咨询 代理招标采购北京新机场南航基地项目安检设备采购 。本项目所采购设备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基础【2017】25号批文批准采购,采购资金来源为中国南方航空股份 自筹。
2、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编号:2285-184jcz201901
招标项目名称:北京新机场南航基地项目安检设备采购
项目实施地点:中国
产品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规格
备注
1
安检机
4
详见招标文件
具有《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设备使用许可证书》
2
安检门
4
外观尺2300×900×700mm
具有《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设备使用许可证书》
3
手持金属探测仪
8
灵敏度可调,外形尺寸约360×80×40mm,配备桌面电池充电器。
具有《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设备使用许可证书》
4
旋闸
26
三辊式
5
查验台
3
与安检机配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1.如投标人为国内企业,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投标人为境外企业,需提供与其注册有关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需具有满足招标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能力。本项目接受代理商申请。代理商申请的,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其中安检机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唯一授权函;制造商不得与其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投标人拟供应的安检机、安检门、手持金属探测仪需取得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安检设备使用许可证;
4.投标人 或投标人所代理的制造商 2014年01月01 日至2018年12月31日以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人民币200万元 以上安检设备的业绩。
5. 投标人须在 上进行注册;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为同一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7.由投标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