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洛阳市洛龙区国土资源局委托,就洛龙区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监理及农村房屋不动产权籍调查监理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洛龙区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监理及农村房屋不动产权籍调查监理项目(二次) zzhn-2018-258-1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洛龙集采[2018]274号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财政投资、标段一:洛龙区全国土地调查监理,预算控制金额为:15.3万元。
四、工期(服务期):标段一: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19年12月31日前。
五、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本项目工作内容为洛阳市洛龙区范围内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全程监理项目的全部工作量。
六、政府采购政策:
支持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企业
七、合格投标人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含)以上资质。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测绘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且提供劳动合同及在本单位已缴纳的2018年1月以来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
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被列入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十六、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2018年1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