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长沙联通2018年芙蓉区营销中心空调改造项目(招标编号:NB39112018000723),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 长沙市 ,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名称:长沙联通2018年芙蓉区营销中心空调改造项目
1.2项目
1.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选取一名中标人;
1.6工期:接到业主方通知货物到场后3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1.7质保期:项目验收合格后2年。
1.8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不含税500000元
2.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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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且营业范围必须满足本项目服务内容。具有合法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则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新版营业执照);
2.2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参与投标须提供制造厂商授权原件以及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且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相应投标均无效。
2.3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4投标人必须为一般纳税人,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
2.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记录;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8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在最近二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5)企业业绩良好和企业信誉良好,至投标截止时被列入中国联通集团【2018】66号公文中不良供应商名单或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 湖南省 、长沙市 有不良合作记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9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01月03日09时00分至2019年01月09日17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陆“ ”https:// 完成供应商注册及绑定联系人手续,凭账号密码登陆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报名并上传付款凭证等报名流程,通过审核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网站服务电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chinaun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