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绿园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林业评估单位选择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Z90078FW04310005)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绿园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林业评估单位选择项目(招标项目编号:ZZ90078FW04310005),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选择林业评估单位入围负责占用征收林地评估作价等工作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投标人应具有省物价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森林资源资产价格评估专业类、丙级以上资质;具有保证服务顺利实施完成的专职评估师和设备条件;
2.投标人具有类似林业估价业绩;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5.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没有违法执业行为;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在中国 (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
6.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提供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无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7.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19年01月08日09时00分00秒---2019年01月14日16时00分00秒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1月28日09时00分00秒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01月28日09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详见正文 七、其他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长春市绿园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林业评估单位选择项目。项目业主为长春市绿园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
招标范围:选择林业评估单位入围负责占用征收林地评估作价等工作; 2.2服务周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内,直至所负责项目结束; 2.3入围家数:3家; 2.4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省物价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森林资源资产价格评估专业类、丙级以上资质;具有保证服务顺利实施完成的专职评估师和设备条件; 3.2投标人具有类似林业估价业绩;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没有违法执业行为;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在中国 (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 3.6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提供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无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7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单位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格证书副本; (3)开户许可证; (4)
(5)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套) (7)提供招标公告期内的“信用中国”网站( )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招标公告期内《中国 》( )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月28日9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朝阳区湖西路1420号院内中资招标办公楼(近湖西路与延安大街交汇)。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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