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首市2018年度农村环境综合工程已由吉首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吉发改发【2018】24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农村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环境工程设计 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3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证或环境保护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证;拟任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环境保护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专职安全员具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项目部主要人员为项目设计负责人1人、项目施工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均属本企业在职人员,不得同时在其它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 6 个月的社保证明;
3.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无行贿行为记录、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的限定条件
4.1开标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并在开标记录上签字。
4.2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或拟任项目施工负责人。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月8日~2019年 1月14日17:30分止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