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庆区新水桥二期棚户区项目A区室外配套、B区室外配套及大门工程
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宁正招字【2018】第64号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兴庆区新水桥二期棚户区项目A区室外配套、B区室外配套及大门工程 已由银川市兴庆区经济发展局以银兴经发【2016】168号文件批准实施,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级)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外省施工企业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宁建(招)【2017】9号文件相关规定,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宁夏”网站查询投标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
3.4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5各投标单位可就上述二个标段进行投标,但仅允许获得一个标段的中标资格。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各潜在投标人于2019年 1 月
8 日 9 时至2019年
1 月 15 日 17 时
编辑nxggzyj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