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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大道株洲县段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日期:2019-01-09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1    
核心提示:航空大道株洲县段建设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航空大道株洲县段建设项目已由株洲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株县发改复【2017】1号、


                                         航空大道株洲县段建设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航空大道株洲县段建设项目已由株洲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株县发改复【2017】1号、株县发改复【2018】173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 规划为城市快速路,路幅宽60m。项目总投资约62269.6万元,工程建安费24362.297933万元。建设内容包括双向六车道、两侧辅城市快速路道路工程及交通工程;航空大道枢纽立交桥梁工程;700m下穿渌枫大道 地道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及附属工程等。
2.3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准备、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具体工作范围及界线以招标人下达的任务书为准。
2.4工期控制目标:以本招标项目各单项或单位工程的施工合同中所确定的施工工期为工期控制目标。
2.5质量控制目标:以本招标项目各单项或单位工程的施工合同中所确定的质量标准为质量控制目标。
2.6 投资控制目标:控制在本招标项目施工合同约定的范围内。
2.7 监理服务期限:以本招标项目的实际施工的累计工期另加质量保修期二年。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全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总监及项目现场监理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6条;
3.4湖南省外监理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要求已进行入湘企业基本信息备案 或已办理入湘登记证 。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4.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均为入围投标人。
4.2评标办法:采用湖南省住建厅湘建监督[2018]240号文中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年1月9日至15日 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至17时,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携带以下有效证件原件和四份复印件 前来株洲市 一楼大厅报名: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营业执照副本; 资质证书副本;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一律现金支付,报名时缴纳。
5.3澄清答疑采用纸质文件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书面回复。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代理公司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领取并确认。不按时前来领取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及开标时间均为2019年   1月30日10时00分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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