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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县污水处理厂双回路供电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Z90091HW03710006)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信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潢川县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县污水处理厂双回路供电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ZZ90091HW03710006),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潢川县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1)潢川县污水处理厂根据用电需要,需要对第一污水处理厂和第二污水处理厂10kV电源进行双电源供电改造,主供为10kV东8线,备用为10kV定11线。(2)新建两台一进二出高压环网柜,新建电缆线路直线测量长度共1934米,电缆型号选用新建FS-YJLV22-3*150mm²。(3)10kV定11线和10kV东8线两套智能高计更换为150(300)/5,变比选用300/5 A。(4)该工程需要满足国家相关规程规范并满足当地供电公司及业主方共同验收。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潢川县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县污水处理厂双回路供电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潢川县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县污水处理厂双回路供电采购项目:
4.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4.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3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
4.4提供企业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4.5提供2018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及2018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4.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 ( )】(提供相关信息查询截图)。
4.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19年01月08日00时00分00秒---2019年01月14日23时59分59秒
获取方法:网上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1月31日14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01月31日14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第六开标厅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潢川县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县污水处理厂双回路供电采购项目
已由
主管部门批转建设
。
项目资金
已落实,项目法人(招标人)
潢川县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县污水处理厂双回路供电采购项目
,
2.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2.1项目名称:
潢川县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县污水处理厂双回路供电采购项目
2.2招标编号:
潢公采【
2018
】
069号
3.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3.1
项目
(
2
)
新建两台一进二出高压环网柜,新建电缆线路直线测量长度共
1934米,电缆型号选用新建FS-YJLV22-3*150mm²。
(
3
)
10kV定11线和10kV东8线两套智能高计更换为150(300)/5,变比选用300/5 A。
(
4
)
该工程需要满足国家相关规程规范并满足当地供电公司及业主方共同验收。
3.3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3.4项目总投资:
1947851.00
元
3.5
工
期:
40
个工作日
3.6质量要求:合格,满足国家相关规程规范并满足当地供电公司及业主方共同验收
3.7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
所有工程施工
3.8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4.
投标人资格
要求:
4.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4.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
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
4.
3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
4.4
提供企业
201
7
年度
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4.
5
提供
2018年1月以来任意
连续三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及
2018年1月以来任意
连续三
个月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4.
6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
购网(
)】(提供相关信息查询截图)。
4.
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5
.1投标企业首先登陆“信阳市 ( )”网站进行交易主体注册,然后按网站通知公告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和上传有关原件扫描件,将纸质文件提交到信阳市 四楼交易受理科进行现场核验,最后根据通知公告有关办理CA数字证书的要求准备好CA办理所需资料,到信阳市 四楼CA窗口办理CA数字证书,完成注册。
5
.2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线下不再接受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201
9
年
1
月
8
日至
201
9
年
1
月
14
日
,登陆
“信阳市 ( )”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投标报名。
5
.3请投标企业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领取”、“控制价文件领取”)内该项目是否有的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5
.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招标
文件下载截至时间为
201
9
年
1
月
14
日
23时59分前
下载。
5
.5招标文件 (详见信阳市 网站下载中心栏目里投标人操作手册)。
5
.6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
/份。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1
9
年
1
月
31
日
14
时
00
分
6.2投标文件递交
7.开标有关信息:
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8.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名称:
潢川县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招标人 106国道与建设路交汇处附近西南 联 系 人: 柴先生 0376-3962255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4502室 联系人:宋先生 陈先生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