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绍兴市上虞区天然气 2018年度燃气报警系统采购项目
绍兴市上虞区天然气 2018年度燃气报警系统采购项目的招标人为绍兴市上虞区天然气 ,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涉及绍兴市上虞区天然气 2019年2月至2020年1月燃气报警系统的采购。
1.1招标项目名称:绍兴市上虞区天然气 2018年度燃气报警系统采购项目。
1.2本次招标内容包括:绍兴市上虞区天然气 2019年2月至2020年1月燃气报警系统的采购、运输、保管、安装、维修服务等。
本次招标招标清单如下(清单中数量均为预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采购数量 |
1 |
报警探头 |
|
个 |
250 |
2 |
紧急切断阀 |
DN250 |
个 |
1 |
3 |
DN150 |
个 |
13 |
|
4 |
DN100 |
个 |
18 |
|
5 |
DN80 |
个 |
15 |
|
6 |
DN50 |
个 |
26 |
|
7 |
DN40 |
个 |
24 |
|
8 |
报警控制器 |
1点位 |
个 |
48 |
9 |
2点位 |
个 |
46 |
|
10 |
4点位 |
个 |
8 |
|
11 |
8点位 |
个 |
5 |
|
12 |
16点位 |
个 |
8 |
|
13 |
32点位 |
个 |
2 |
|
14 |
64点位 |
个 |
1 |
|
15 |
信号线、套管 |
|
米 |
3500 |
注:
1.本清单为绍兴市上虞区天然气 2018年度燃气报警系统的预计需求量,实际采购中各规格型号的需求量可能会调整。
2. 投标总价应包含报警系统所有辅材、安装、保险、税费、检测费、包装、运输和交付后约定期限内免费维保等完成上述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上述货物单价以人民币计付,在合同履行期限内不因任何原因而作任何调整。
3.采购限额及采购期限:本项目的采购金额累计以不超出中标总价(合同总价)为限,采购货物的数量在实际履行合同过程中会根据买方的实际需求有所调整。除买方另有明确书面通知外,买方不会超出中标总价采购或在本项目合同生效满12个月后继续下单采购。
4.招标人应根据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编制相关实施方案,对本采购项目的产品制造、产品检测、产品供货、产品应急保障进行描述。
5.供货业主方指定场地(上虞范围内)。
6.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单批次交货时间为接到业主方书面供货通知后10个日历天内将货物运送至业主指定场地(上虞范围内)。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燃气报警系统制造商或代理商;
2.2投标人若为制造商,必须持有有效期内的下列证书:
①报警探头、报警控制器须持有消防产品型式认可证书;
②报警探头、紧急切断阀须具有防爆电气设备防爆合格证;
2.3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其制造商须满足以上2.2条的要求,同时为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人(随附制造商关于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函、并要求该授权应是该品牌产品针对本工程的唯一授权)。
2.4业绩要求:投标人所投产品(报警探头、紧急切断阀、报警控制器)自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须具有至少三家或以上燃气公司的供货业绩(须提供发票复印件或合同文件的封面、签字盖章页和能体现供货范围的复印页以证明其满足本次招标的业绩要求)。
2.5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