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部湾银行新一代系统建设项目(第一批)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编号:0701-184050150026)
受广西北部湾银行的委托,就利用其自筹资金,对“广西北部湾银行新一代系统建设项目(第一批)”所需货物及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以下简称“采购”)。采购内容见下表。
1. 采购服务名称及内容:
子项目
|
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服务要求
|
项目交付期
|
1
|
ESB企业服务总线系统
|
1
|
项
|
详见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
以采购合同约定为准
|
2
|
品目1:综合前端系统
|
1
|
项
|
详见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
以采购合同约定为准
|
品目2:统一自助服务平台
|
1
|
项
|
详见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
以采购合同约定为准
|
|
3
|
核心系统
|
1
|
项
|
详见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
以采购合同约定为准
|
4
|
ECIF系统
|
1
|
项
|
详见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
以采购合同约定为准
|
5
|
数据标准服务
|
1
|
项
|
详见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
以采购合同约定为准
|
6
|
全行级大总账系统
|
1
|
项
|
详见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
以采购合同约定为准
|
7
|
文档云管理系统采购
|
1
|
项
|
详见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
确定中标之日起,在一个月内完成项目文档云主体功能的部署、测试、投产准备,具备上线运行的条件。
|
8
|
桌面云管理系统采购
|
1
|
项
|
详见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
确定中标之日起,在1个月内完成桌面云部署、测试、投产准备,具备上线运行的条件。
|
项目性质:自筹资金,竞争性磋商采购。
注:本次采购,供应商必须以子项目为单位进行报价响应,评审和合同授予也以子项目为单位。不完整的报价将被拒绝。
2.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子项目1: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 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供应商可在“信用中国”网站 、 查询相关供应商主题信用记录,同时须在投标文件中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如实报告评标委员会);
(3) 供应商须在广西北部湾银行以往采购项目中没有过欺骗、欺诈等不良行为或不良记录;
(4) 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名或两名以上法人、或者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 供应商需有自2016年1月1日以来至少3个类似项目实施案例;
(6) 购买了采购文件;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供应商不得分包和转包;
(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子项目2: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具备为本项目提供相关产品及服务能力的法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公司治理良好;
(2) 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或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完整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 供应商须在广西北部湾银行以往采购项目中没有过欺骗、欺诈等不良行为或不良记录;
(4) 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名或两名以上法人、或者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 供应商2016年1月1日以来须具有5个(含)以上综合前端类似案例(以合同日期为准);
(6) 购买了采购文件;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供应商不得分包和转包;
(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子项目3: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具备为本项目提供相关产品及服务能力的法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公司治理良好;
(2)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或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完整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供应商须在广西北部湾银行以往采购项目中没有过欺骗、欺诈等不良行为或不良记录;
(4)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名或两名以上法人、或者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供应商2016年1月1日以来须具有1个(含)以上类似案例(以合同日期为准);
(6)购买了采购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供应商不得分包和转包;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子项目4: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具备为本项目提供相关产品及服务能力的法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公司治理良好;
(2)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或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完整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供应商须在广西北部湾银行以往采购项目中没有过欺骗、欺诈等不良行为或不良记录;
(4)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名或两名以上法人、或者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供应商2016年1月1日以来须具有3个(含)以上类似案例(以合同日期为准);
(6)购买了采购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供应商不得分包和转包;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子项目5: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具备为本项目提供相关产品及服务能力的法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公司治理良好;
(2) 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或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完整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 供应商须在广西北部湾银行以往采购项目中没有过欺骗、欺诈等不良行为或不良记录;
(4) 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名或两名以上法人、或者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 供应商2016年1月1日以来须具有3个(含)以上类似案例(以合同日期为准);
(6) 购买了采购文件;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供应商不得分包和转包;
(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子项目6: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供应商可在“信用中国”网站 、 查询相关供应商主题信用记录,同时须在投标文件中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如实报告评标委员会);
(3)供应商须在广西北部湾银行以往采购项目中没有过欺骗、欺诈等不良行为或不良记录;
(4)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名或两名以上法人、或者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供应商需有自2016年1月1日以来至少3个类似项目实施案例;
(6)购买了采购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供应商不得分包和转包;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子项目7: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具备为本项目提供相关产品及服务能力的法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公司治理良好。
(2) 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完整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 供应商须在广西北部湾银行以往采购项目中没有过欺骗、欺诈等不良行为或不良记录;
(4) 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名或两名以上法人、或者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 供应商使用的投标产品需在2016年1月1日以来须具有3个(含)以上同业案例(以合同日期为准);
(6) 购买了采购文件;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供应商不得分包和转包;
(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子项目8: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具备为本项目提供相关产品及服务能力的法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公司治理良好。
(2)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或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完整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供应商须在广西北部湾银行以往采购项目中没有过欺骗、欺诈等不良行为或不良记录;
(4)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名或两名以上法人、或者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供应商使用的投标产品需在2016年1月1日以来须具有5个(含)以上同业案例(以合同日期为准);
(6)购买了采购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供应商不得分包和转包;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3.购买采购文件时间、地点和要求:
(1).购买时间:自2019年1月15日起至2019年1月22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到下述地址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简称“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子项目,售后不退。
(3).本项目磋商文件采用线上方式发售,不向供应商提供纸质磋商文件。
(4)有意向的供应商应先在中国通用招标网 .cn免费注册,注册完成后请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进行购买。中国通用招标网技术支持电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项目联系人:李杨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