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县2018年 国省道大中修
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株洲县2018年 国省道大中修工程已由株洲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由株县发改复【2018】19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为株洲县公路局,建设资金来自省、县财政拨款资金,招标代理人为湖南创译达工程项目管理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
2.3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工程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本项目共划分为 1 个合同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属于记录在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近一年在全国范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具有湖南省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综合一类公路养护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的通知》 确定、《关于下达2016年度养护资质从业单位资质许可的通知》 的湖南省2016年度公路养护资质许可名录表中的企业及《关于公布湖南省2017年度养护资质准入认定审查结果的通知》 的湖南省2017年度公路养护资质许可名录表中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 。
3.3投标人注册地在株洲市行政区域范围以外的,投标时需提供在公告期内由株洲市市国家税务局或株洲市税收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具在株洲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纳税信用情况证明原件或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中标后在株洲市行政范围 成立 并依法纳税。
3.4拟任
3.5投标人近三年 在国内独立完成过在同一合同段内总长度不少于5KM且合同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沥青混凝土路面大修施工工程,并经交工验收合格。须提供招标监管机构或政府门户网或政府 等官方网站上的项目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的网上打印页及网络链接
3.6本项目不接受存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第1.4.3、1.4.4项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或考核期内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2017年D级或连续两年 评为C级以及连续三年 评为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各投标申请人从2019年1 月 17 日 08 时30分~2019年 2 月 20 日 9 时00分止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