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2015年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农垦部分)110kV勐宽输变电工程变电部分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2015年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农垦部分),招标人为云南农垦电力,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自筹,出资比例为中央资金20%,自筹80%。该项目已经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云发改投资【2015】929号),具备招标条件,受云南农垦电力的委托,云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2015年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农垦部分)110kV勐宽输变电工程变电部分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该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
2.1 工程名称: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2015年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农垦部分)110kV勐宽输变电工程变电部分施工(招标编号:D5300000000419001022)。
2.2 建设
2.3 项目概况
工程规模为终期2台220kV交压器+1台110kV变压器,本期上1台110kV变压器(1x31.5MVA)。110kV:采用双母线接线,最终出线12回,本期建成Ⅰ段母线及Ⅱ段母线6回出线即为3Y至110kV 巴奇变1回,4Y至110kV橄榄坝变1回,5Y 至110kV景哈变1回,6Y至110kV曼岗变1回,9Y至110kV勐腊变1回,12Y 电气备用1回:本期建成2组母线PT设备,母联间隔设备及#1主变间隔设备。10kV:采用单母线接线,最终出线10回:本期一次建成,装设主变进线柜, 母线PT设备柜、1#站用变柜及无功补偿设备柜。站用电:装设160 kVA站用变压器2台,分别接至10kV母线及外接10kV小磨线路(变电站西侧橄变10kV 双回215号杆)。无功补偿装置采用户外箱式电压无功综合控制成套装置,4000kvar=4x1000kvar.本工程设置1栋综合控制楼,两层建筑一层布置有工具间,会议室,生活间,消防器材间,休息间,卫生间,值班室, 餐厅等层高3.3米二层布置有主控室, 通讯室层高4.7米。设置1栋10kV配电室,单层建筑。本工程10kV采用电缆出线,故在变电站东,西两侧均预留了电缆出线的出口。本工程10kV保护测控装置分散安装于各开关柜,110k V保护测控装置及主变保护测控装置布置于控制室内。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变电站的场平工程、土建工程、安装工程、通信工程、调试工程,拆除工程余物清理,施工场地租用,迁移补偿等相关其他工程;2. 临时供电工程的施工;自购设备及材料(除甲方110kV勐宽输变电工程物资招标所列设备材料外,其余由施工单位采购)的采购、运输及保管。所需材料用量投标人根据设计图纸自行测算、报价;设备、材料现场保管;施工单位的竣工资料的整理移交。
2.5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规范,并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
2.7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和自筹,已到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禁止投标状态。
3.2资质条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输(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国家电监会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施工许可证(其中承装、承试三级及以上等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类似工程业绩:近3年内(2015年1月至今)至少完成过2项合同金额超过800万元的电力行业110kV及以上变电工程施工 (以竣工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明书,业绩证明材料须能有效证明竣工时间,如无法判断竣工时间,则视为无效业绩)。
3.4项目经理应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资格,且必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如注册单位曾有变更的,需提供注册单位变更记录)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近3年内(2015年1月至今)至少担任过1项合同金额超过800万元的110kV及以上变电工程项目经理职务(以竣工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明书,业绩证明材料须能有效证明竣工时间并体现项目经理姓名,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5信誉要求:在最近3年(2015年1月至今)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行为,所承担工程无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提供书面承诺加盖公章)。
3.6企业财务状况:经营状况良好,无亏损,有偿债能力,无财务被冻结状况,提供近3年(2015年、2016年、2017年)经第3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概况、经营情况、审计意见、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其他重要事项的扫描件)以及地市级以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存款证明(扫描件)。
3.7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纪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截图。
3.8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5日内的“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查询记录截图,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违法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1月17日至2019年01月31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登陆云南门户网站(网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