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新明提标改造诸城设备成套磁混凝沉淀系统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
招标编号:GDCX01-FJZB19-0027(01-01) 日期:2019年01月23日 1.1 ,受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 的委托,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一步制、网上开标)邀请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标的物制造企业或被指定的唯一代理商 ,就本次招标项目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1.2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如下: 1.2.1投标人在电子购标前应进行企业CA 注册,注册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彩色扫描件。 1.2.2投标人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的本次招标标的物制造企业法人或被指定的唯一代理商,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1.2.2.1被代理的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该制造商不得再单独投标或参加联合体投标; 1.2.2.2投标人若是唯一指定的代理商,制造商必须向代理商出具唯一的销售代理授权书,授权书须包含向投标人保证投标本项目标的物的性能、质量和交货期,并向招标人承诺承担标的物的性能、质量和交货期的连带责任,该制造商必须满足1.2.12条中合格制造商的所有要求。 1.2.2.3如果投标人是制造商的售销公司,需具有独立法人资质和履行民事责任能力。制造商及其销售公司只能有其中之一参加投标。此时售销公司实为唯一指定的代理商,按对唯一指定的代理商的规定,递交投标文件。 1.2.3投标人不得直接地或间接地与招标人或其雇佣或曾经雇佣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或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有任何关联。 1.2.4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的物的投标。 1.2.5制造商在专业技术、加工设备、人员组织、业绩经验、财力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资格和能力。 1.2.6投标人、制造商须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及其相应的有效的认证证书。 1.2.7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性能和质量的要求,必须提供标的物的性能保证值和/或带星号 的技术参数(若有)的技术证明文件 ,达到技术先进、成熟、安全可靠、环保和成套供货的要求。 1.2.8投标人须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交货期。 1.2.9标的物的主体、关键部分,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分包、转让,投标人的分包商 。 序号 分包名称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1 朗新明提标改造诸城设备成套磁混凝沉淀系统 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制造企业法人或唯一指定的代理商。 2、投标人须具有磁混凝沉淀系统 近三年2个合同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 1.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招标范围为磁混凝沉淀系统,共一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的有关规定。 1.6潜在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仅供本次投标之用。 1.7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01月23日09:00整到2019年01月29日16:00整
项目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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