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洛阳市民政局委托,就智慧用电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智慧用电设备采购项目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及项目编号:洛政采代[2018]460号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财政投资。预算控制金额108万元。
四、工期(交货期):合同签订后80日内(日历天数)。
五、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在58个养老机构设计安装智慧用电安全在线监测前端装置,可对用电环境的电压、电流、漏电、线端温度等物理量进行实时监控,并在显示界面直接显示出来,通过无线通信模块把数据实时上传到后台进行监控。在运行监视中,还可以通过操作按键实现多种电参量的检查、自检和复位等功能操作。
对试点养老机构在安装智慧用电安全在线监测前端装置的同时,加装智慧用电末端设备(智能空开),增加远程控制通断、漏电保护、短路保护、浪涌雷击保护、智能自检等功能,最大限度地提升用电安全。
前端装置和末端设备集中在软件系统进行管理和数据监控;
监控中心或管理人员 在监控中心配备拼接监控墙,同步显示监测数据,以便于及时发现报警,及时响应处理。 六、政府采购政策: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支持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企业 不接受进口产品 七、合格投标人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 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被列入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十六、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2019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