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韶关市坪石发电厂 (B厂)生产辅助业务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韶关市坪石镇南端约4.5km之河丰地区 一、招标条件 韶关市坪石发电厂 生产辅助业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由项目法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300MW火电机组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生产辅助业务】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筑机电工程安装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营业执照包含“电力维护”或“电力检修”的企业。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5.禁止有隶属关系或相关联企业同时参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个生产厂家不得同时委托两家 以上单位参与本项目,也不能自行参与的同时又委托代理商或加入联合体参与本项目。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 2019-01-18 11:10到2019-01-23 17:00。 购买标书时间: 2019-01-18 11:10 到2019-01-23 17:00 请非会员投标人访问华电集团 ( 联 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