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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联通小微渠道管理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日期:2019-01-19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金华联通小微渠道管理服务项目合作商招募比选公告本比选项目为 金华联通小微渠道管理服务项目合作商招募,(项目编号:CUZJJH—2




金华联通小微渠道管理服务项目合作商招募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 金华联通小微渠道管理服务项目合作商招募,(项目编号:CUZJJH—201901001),采购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 金华市 ,采购代理机构为山东众信招标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方(以下简称应答方)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本次比选为金华联通小微渠道管理服务项目合作商招募项目,采购预算60万元/年(含增值税)。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已落实。

1.2 采购内容

本次比选为金华联通小微渠道管理服务项目合作商招募项目。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 最高费率为13%,应答人应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将被否决。

2. 应答方资格要求

2.1
应答方基本资格要求

2.1.1
应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1.2
应答人必须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税务机关证明材料或税务网站公示页面截屏,复印件加盖公章。

2.1.3
应答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比选。(提供承诺函)

2.1.4
应答人需提供2016年1月以来同类项目业绩5万元,需提供有效业绩合同等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复印件,如为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对应的系统订单或发票复印件(加盖甲方章))。

2.1.5
平稳交接承诺书。(应答人在中选后提供的业务销售服务能力应不低于现有水平,须确保提供服务的营业人员熟悉联通现有业务,保证队伍稳定,确保平稳交接和过渡)。

2.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
应答方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应答方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应答方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应答方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应答方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5、近三年被公司列入供应商考评不合格单位

(提供上述5项内容的承诺函);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方,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1月18日至2019年1月23日(包括法定工休日、法定节假日)。

4.2 比选文件获取

5.
电子应答文件的递交:

5.1.1电子投标文件通过 网站(https://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应答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30日10时30分。

5.1.2“需刻盘密封的文件”(U盘)请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密封后送至中国联通金华市 (义乌街1001号)1号楼1楼1104会议室,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胡鹏,18658133796;

注:(1)当电子投标文件出现投标异常时,应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若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仍未解决,在开标现场应答人须提供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进行投标操作出现异常的证明材料,如至少2张不同操作步骤(包含上传、提交操作等)的系统桌面的全幅截图(需加盖公章或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并经采购人确认,则该应答人的应答文件以“需刻盘密封的文件”(U盘)为准,电子投标文件同时失效。采购人有权对应答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如果发现应答人提供虚假信息,将追究提供虚假信息的责任。

(2)如因 系统原因无法正常开标或解密,则现场进行“需刻盘密封的文件”(U盘)开标唱标,投标文件以“需刻盘密封的文件”(U盘)为准。

(3)采购人在 上传的应答文件在开标或解密出现异常时,以该应答人提供的“需刻盘密封的文件”(U盘)为准,如未提供“需刻盘密封的文件”(U盘)的,则该应答人作无效投标处理。

(4)“需刻盘密封的文件”(U盘)内容须与上传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内容保持一致。

(5)本项目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

5.1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进行招标,采购人/投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以电子投标方式的,应答人应准时登录 网站(https:// )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通过系统在线参加开标。对开标结果有疑义的,应答人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后1小时内邮件方式反馈,逾期视为没有异议。)

5.2 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应答文件:(电子投标不涉及)

5.2.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2.2
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2.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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