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统一经办银行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C-ZB00003-2018)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河南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统一经办银行【二次公告】(招标项目编号:GC-ZB00003-2018),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通过此次公开招标确定河南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统一经办银行,开设“河南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拆分结算专户”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的商业银行的总行或其省级及以上分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金融许可证,并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营业范围和能力。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19年01月22日09时00分00秒---2019年01月28日00时00分00秒
七、其他公告内容 河南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统一经办银行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河南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统一经办银行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根据省交通厅、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关于全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实施统一经办银行的通知》(豫交征〔2006 〕 25 号),河南省高速公路联网监控收费通信服务 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河南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统一经办银行。 服务期限:自合同约定之日起五年。 2.2 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 通过此次公开招标确定河南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统一经办银行,开设“河南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拆分结算专户”,提供河南省高速公路收费站通行费每日上门收款服务,按时完成通行费资金的上解、清缴及划转业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的商业银行的总行或其省级及以上分行,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金融许可证,并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营业范围和能力。 3.2 投标人未被“ 信用中国 ” 网站( /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 请于2019 年 1 月 22 日至 2019 年 01 月 28 日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