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溪河支流(中路河)水利所段清淤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龙溪河支流(中路河)水利所段清淤工程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江门市江海区外海街道水利所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上级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 龙溪河支流(中路河)水利所段清淤工程 施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内容:本工程为龙溪河支流(中路河)水利所段清淤工程,建筑长度约2.42k m。
项目预算总投资:85.17万元;其中本项目建安工程费约671383.31元;总工期:60日历天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清淤及清运工程;建设长度约2.42 km,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招标内容:施工招标,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建设
工程质量要求:一次性通过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 资质, /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你单位 不可以 (可以或不可以) 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 水工程施工 专业 二级注册建造师(或有效期内的临时建造师)或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二级注册建造师必须在广东省内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要求,省外建筑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基本信息、资质情况和驻粤技术管理人员情况信息(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19 年 1 月 21 日至 2019 年 1月 2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 时,下午 2:30 时至 5: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江门市蓬江区环市一路15号( 江门 ) 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代码机构(三证合一除外)、委托书、注册或临时建造师资格证书(以上资料出示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给招标代理机构核对。
4.2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 年 2 月 11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江门市蓬江区环市一路15号( 江门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招 标 人: 江门市江海区外海街道水利所
联 系 人: 马先生 联 系 人: 劳先生 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