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鲁能智能技术 配电线路运行监测终端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
招标编码:CBL_20190122_-1 |
开标时间: |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
资金来源: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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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鲁能智能技术 配电线路运行监测终端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受山东鲁能智能技术 的委托,对“山东鲁能智能技术 配电线路运行监测终端采购项目”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山东鲁能智能技术 配电线路运行监测终端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LN1901-0121-JY-WZDXZB-YG03 三、招标范围: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单包或全部标包投标。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专用资格要求 要求为制造商; 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同类产品累计销售业绩不少于5份,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复印件; 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提供所投产品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有效的检测报告。 4.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投标。 应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本招标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的投标以及其他任何分包行为的投标。 提供的同类产品在招标当年度未因质量问题被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等机构通报。 在国内招投标活动、销售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按照《国家电网公司投标人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规定,未存在因不良行为导致本批次暂停、取消或永久取消中标资格的。 投标人不得选配国家电网公司《关于投标人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和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关于投标人不良行为处理的通报》以及山东鲁能智能技术 《关于投标人不良行为处理的通报》中正在接受暂停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的制造商或外购外协投标人或代理 原厂商的相应处理范围内的产品。 对于接受代理商应答的标段,代理应答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a.代理商及应答产品资质业绩应满足“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b.制造商及应答产品资质业绩应满足“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备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应复印清晰、可辨认且不得遮盖、涂抹,否则视为无效。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标书费只接收以单位名义的网银汇款、银行电汇及现场报名。标书费可合并汇款,汇款时应在备注栏中注明购买标书费的具体分标、包号,确保标书费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到账。 汇款账号 : 开户
账号:1602160219000021036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9年2月28日13:30-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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