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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5300000000418001560C1保山市中心城市青华湖恢复二期(东湖)建设项目水莲寺修缮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

   日期:2019-01-22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3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保山市中心城市青华湖恢复二期(东湖)建设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保山市青华城乡建设投资,建设资金

1.招标条件

保山市中心城市青华湖恢复二期(东湖)建设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保山市青华城乡建设投资,建设资金为自筹,已落实, 依据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保山市中心城市青华湖恢复二期(东湖)建设项目水莲寺修缮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进行二次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保山市中心城市青华湖恢复二期(东湖)建设项目水莲寺修缮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招标编号:E5300000000418001560C1)。

2.2 建设

2.3招标范围:水莲寺建筑面积756.76㎡,整个建筑群通进深长23.95m,通阔面长29.5m,建筑均为土木结构,始建于明末清初,位于保山坝子东部东河东岸,现存建筑坐西朝东,依次建有前殿、大雄宝殿(含两幢耳房)、南北厢房,共6幢建筑,构成一个相对独立的院落。由于年久失修,寺庙破损严重,因此对其进行科学地修缮刻不容缓。该项目招标范围包含:项目设计包含但不限于:群(单)体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工程设计(大木构架、屋面木基层、墙体)、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地面、油饰、彩绘、门窗)、建筑屋面工程设计、消防工程设计、水电安装工程设计、室外配套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室外管网、景观绿化、交通标识等)以及其他相关工程设计等,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管理规定必须完成的和现场施工需要完成的全部设计内容。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拆除工程(墙体拆除、油漆铲除等)、土石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群(单)体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工程(大木构架、屋面木基层、墙体)、装饰装修工程(地面、油饰、彩绘、门窗)、建筑屋面工程、消防工程、水电安装工程、室外配套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室外管网、景观绿化、交通标识等)以及其他相关工程等。建安工程费约为136万元。

2.4工期要求:方案优化设计15日历天,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施工工期6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

2.5.1设计质量要求:各阶段图纸深度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版)、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及发包人现场实施要求。应完成各设计阶段的报批报审工作,并确保设计成果的经济合理性。

2.5.2施工质量要求:按国家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一次性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注:1)投标阶段完成方案设计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2)确定中标单位后完成方案设计的优化、深化;完成施工图设计成果资料及相关服务工作,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完成工程施工。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合格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业绩要求:投标人201511日至今须具备至少2个单项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施工业绩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

3.4财务要求:提供2015-2017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及财务报告;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

3.6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1511日至今以项目经理的身份须具备至少1个单项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施工业绩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证明材料中须能体现项目经理的姓名,如合同中未能体现项目经理姓名的,须附业主证明等第三方证明材料);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190123日至201901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

4.2请携带企业介绍信原件在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云南办公楼409室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1200元每份,售后不退。不支持邮寄。

5.招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北京时间201902211330分至2019  0221140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1902211400分,递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6.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902211400分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需派代表出席开标会。

6.2开标

7.投标设计成果补偿费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对于未中标单位不予经济补偿。

8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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