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南海110千伏虹岭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及配套线路工程等7个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佛山南海110千伏虹岭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及配套线路工程等7个项目监理(项目编号:0002200000044143)已由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佛发改核准〔2018〕17号、佛发改核准〔2018〕3号、佛发改核准〔2018〕14号、佛发改核准〔2018〕13号、佛发改核准〔2018〕12号、佛发改核准〔2018〕19号、佛发改核准〔2018〕18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广东佛山 ,建设资金为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设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佛山南海110kV流潮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
本期扩建63MVA主变压器1台,110kV出线0回,10kV出线15回,扩建主变10kV侧安装2组8Mvar并联电容器。线路路径长度约0.045km,单回路设计。
(3)佛山顺德110kV鸡洲站主变增容工程:
本期拆除原#1、#2主变(容量均为40MVA),在原主变位置扩建2台63MVA主变,110kV出线0回,10kV出线0回,低压并联电容器2组。
(4)佛山顺德110kV五沙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
本期扩建63MVA主变压器1台,110kV出线0回,10kV出线15回,扩建主变10kV侧安装2组6Mvar低压并联电容器。
(5)佛山110千伏叠北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及配套线路工程:
扩建63MVA主变压器1台,110kV出线1回,10kV出线15回,扩建主变10kV侧安装2组8Mvar低压并联电容器,新建单回电缆线路长约0.12km。
(6)佛山110千伏金融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及配套线路工程:
本期扩建63MVA主变压器1台,主变10kV侧安装2组8Mvar低压并联电容器;110kV出线1回,10kV出线16回,新建单回电缆线路长约1.90km。
(7)佛山熙悦-元基结构完善及广州7号线配套110千伏间隔扩建工程:
佛山熙悦-元基结构完善及广州7号线配套110千伏间隔扩建工程-220kV都宁站、佛山熙悦-元基结构完善及广州7号线配套110千伏间隔扩建工程-220kV熙悦站、佛山熙悦-元基结构完善及广州7号线配套110千伏间隔扩建工程配套线路工程、配套通信设备工程。
2.3计划工期:
(1)佛山南海110kV虹岭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及配套线路工程:
计划工期:30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3月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12月30日
(具体实际工期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
(2)佛山南海110kV流潮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
计划工期:642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3月3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12月30日
(具体实际工期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
(3)佛山顺德110kV鸡洲站主变增容工程:
计划工期:642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3月3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12月30日
(具体实际工期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
(4)佛山顺德110kV五沙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
计划工期:642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3月3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12月30日
(具体实际工期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
(5)佛山110千伏叠北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及配套线路工程:
计划工期:579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6月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12月30日
(具体实际工期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
(6)佛山110千伏金融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及配套线路工程:
计划工期:579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6月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12月30日
(具体实际工期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
(7)佛山熙悦-元基结构完善及广州7号线配套110千伏间隔扩建工程:
计划工期:518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8月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12月30日
(具体实际工期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
2.4招标范围:
施工准备(含三通一平)、施工(含通信)、竣工结算、缺陷责任期、电子化移交的全过程监理。按照建设单位要求使用工程信息管理系统。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
序号 | 建设 单位 | 标段名称 | 最高限价(万元) | 标书费 (元) | 保证金 (元) |
1 | 广东佛山 | 佛山南海110千伏虹岭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及配套线路工程等7个项目监理 | 64.15 | 100 | 10000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财务要求:无要求。
3.4业绩要求:无要求。
3.5信誉要求:无要求。
3.6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已取得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在投标申请报名单位注册。
3.7资信要求: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广东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3.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其他:若投标人(包括投标人的委托人、代理人或与投标人有销售、劳务或服务等关系的其他主体)在参加系统的招投标活动或经济往来等过程中曾经存在违法事件的,自发文公布违法事件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不接受该投标人参与公司的招投标活动,具体时间按《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供应商行贿行为信息记录及处置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