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1.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上海外高桥第三发电 运行班车服务招标,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运行班车服务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上海外高桥第三发电 位于浦东新区海徐路1281号,北临长江口南岸,南靠外环线,东边是东电路,西边为外高桥发电一厂、二厂,现有占地面积37.8公顷。按照指定时间和线路提供公司运行职工上下班接送服务。
服务期限:2019年4月至2020年12月。
具体内容见《上海外高桥第三发电 运行班车服务项目技术规范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3.2具有相关经营证书、提供的车辆必须符合出租车行业标准。
3.3具有近三年以上连续提供相关租车服务的业绩。
3.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提供有关材料弄虚作假的;
以他人名义申请投标的;
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的;
在近3年内存在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的;
在近3年内所承接项目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情形;
在近3年内所承接项目出现因管理不善或者违法违规而被县级以上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相关行政部门以书面文件形式作出过行政处罚 以及被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判定为违法犯罪的情形;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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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19年1月25日9时至2019年1月31日17时。
4.2 ;
4.3注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2月18日9时30分
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