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妇婴医院食堂厨房空调改造工程
询价公告
中资国际招标 受锦州市妇婴医院的委托,对锦州市妇婴医院食堂厨房空调改造工程(项目编号:ZZ90233GC04160006)组织国内询价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内容:本项目为食堂厨房空调改造工程,包括空调设备的安装、调试,室内外管路的安装、铺设和对部分原有设备的拆除及相关设备的维修维护等内容(具体需求详见询价文件);
1.2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7日内完工;
1.3 预算金额: 8.375639万元;
1.4 建设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2.3 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分包或转包。
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5 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生产或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需求,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能够提供快速、良好的售后及服务,并具有长期本地服务的能力;
2)供应商需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或以上资质,且需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3)供应商需提供主要设备(空调)的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售后服务承诺书、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证件。
4)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供应商本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注:一个产品的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中公布的“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进行网上注册登记后并将所要求的材料报送到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4.询价文件的获取
4.1 购买询价文件时间:2019年1月22日起至2019年1月24日止(每日9:00~16:0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休息日除外);
4.2 购买询价文件
注:至报价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 )、“ ”网站( )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5.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报价时间地点
5.1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报价时间:2019年1月28日09:30;
5.2 报价
注:如询价公告与询价文件不符,以询价文件为准。
6.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张永丰
2019年1月21日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张永丰 2019年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