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国际会展中心配套酒店精装修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沙国际会展中心配套酒店精装修工程 已由长发改备案〔2018〕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 为 长沙雅尚投资开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装修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总建筑面积47060.04㎡,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4263.93㎡,地下建筑面积12796.12㎡,地上25层高100米,地下3层,框架剪力墙结构。本次招标为长沙国际会展中心配套酒店精装修工程,工程投资约为12000万元。
2.4 工程造价:约12000万元
2.5 工期要求:27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规定进行保修
2.8 招标范围: 长沙国际会展中心配套酒店精装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范围内的室内精装修工程以及附属工程和相关配套设施工程,具体以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为使工程具备竣工交付条件所需办理的各项相关手续及管理服务。
2.9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10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2.11 其它: 定标原则:根据长住建发〔2018〕64号文的规定,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的项目,推行评定分离。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向招标人推荐不超过3名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在交易中心当场采用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抽签方式确定的中标候选人排序表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被取消中标资格的中标候选人不允许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招标人会将相关情况报送行政监管部门,并将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情况外的其它行为视作诚信体系污点和不良行为记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
3.2 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 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4企业近 3 年 至少承担过一个施工入围工程业绩,具体要求: 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6000万元的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不接受联合体、分包、港澳台及境外业绩。
3.5 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5.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至少配备
3.5.2 拟任
3.5.3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 建筑工程相关 专业的 高级 及以上职称;
3.5.4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3.5.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 。省外企业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 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
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
3.6 拟任本次投标的
3.7 入围工程业绩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入围工程业绩证明资料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 或竣工验收证明 。
3.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 其他要求: 根据党建 承诺书1-1、1-2的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关于党建工作预案或支持党建工作的承诺书、廉洁建设和作风建设承诺书等承诺书原件 。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 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办法,其中投标报价评审采用“ 附表6 ”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
5.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到达专用账户 。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和银行投标保函等方式提交。
5.4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 :
户 名:长沙 投标保证金专户
账 号:本项目 《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5.4.1请投标人登录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 或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
《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 )或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
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 长沙市电子化招投标系统V6.2.0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
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GEF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GEF格式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 、法人CA数字证书 、造价师CA数字证书 、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及专用U盘、CA数字证书 办理
9.2 招标人或行政监管部门需要留存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纸质文件资料进行归档时,应当由招标代理机构从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提供。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记录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
9.3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评审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按照长沙市 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 事前信用承诺及简化市场主体信息入库流程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当在参与投标之前,登录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 ,进行事前信用承诺,提交《信用承诺书》;按流程完成信息填报及入库公示工作,评标专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入库并公示的信息作为评审依据,库内无相关信息的或未在投标文件中附其扫描件的,将被评审为不合格或记零分处理。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情况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为准。
按照长沙市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行为的实施意见》 文件规定,由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交易中心统一办理信息入库的信息应作为评标专家评审依据。
9.4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规范使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的通知 文要求,投标人基本信息入库时不需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原件,但应提供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投标人应对其资质证书复印件和原件的一致性负责。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可通过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二维码查询企业资质情况。
10.招标人
长沙雅尚投资开发
11.本项目行政监管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