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18年市级第一批农村公路安保工程项目 已由长沙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长县发改投〔2018〕602号 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长沙县交通运输局 以长县交函〔2019〕2号 批准,项目业主为长沙县农村公路管理站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建设
2.4规模: 对37条村道,总计里程65.485km,安保工程完善安装:包括农村公路临沟、临水、临厓、陡坡、急弯、集镇、学校、事故易发路段设置安全护栏、警示标识标牌;桥梁护栏、限载标志、公路桥梁管养标志牌等。
2.5计划工期 5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工程建设范围包括长沙县长龙街道、黄兴镇、黄花镇三个镇街的37条村道,总计里程65.485km。主要工程包括波形梁钢护栏、交通标志标牌、反光镜、道路标线、道口标柱、里程碑、百米桩、轮廓标等。一区段包括黄花镇与长龙街道范围内的村道,二区段包括黄兴镇范围内的村道。 。
2.7质量要求: 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竣 工达到合格标准。
2.8缺陷责任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0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 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 企业在近三年内 至少独立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造价金额不少于300万元的公路安全设施工程类似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或湖南省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网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 合理低价法 ”办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壹拾 万元整 。
5.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到达专用账户 。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和银行投标保函等方式提交。
5.4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 :
户 名:长沙 投标保证金专户
账 号:本项目 《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5.4.1请投标人登录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 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查阅项目 《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 ,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 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5.4.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5.4.3投标人应按照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 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5.4.4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 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5.5投标人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请投标人登录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浏览“办事服务”栏目中《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提交和退还流程清单 》,按要求办理相关事项。
5.5.1投标人应按所投项目 在本单位银行账户开户行申请办理银行投标保函,保函必须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人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保函一律采用全额保函,保函生效时间应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5.5.2投标人应将银行开具的对应所投项目 的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投标文件中应包含保函的扫描件。
5.5.3投标人和担保人对银行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5.5.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保函原件的签收、核对和保管工作,负责填制《银行投标保函保证金提交信息公示表》,并将保函提交情况向开标会议公示。
5.6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 2019 年 2 月 14 日起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